滥用“双闪”要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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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8:45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邢珊 通讯员 杨毅 王栋】危险报警闪光灯(即通常所说的“双闪”)竟被一些人当成特权灯滥用。交管部门提示说,滥用双闪灯属交通违法,按规定应对违法者处200元以下罚款。 那么,机动车遇哪些情形可用双闪灯呢?交管部门介绍说,符合法律规定使用“双闪”有五种情形:一是雾天行车;二是车辆在道路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三是牵引故障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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