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风唤起农民法制新观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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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9:01 南海网-海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潘向红)“以前村民之间发生纠纷就打架,结果两败俱伤,谁都占不了便宜。如今,许多村民遇到纠纷时,主动打电话咨询法律顾问,村民之间的关系融洽多了。”谈到“法律进乡村”工程带来的变化时,儋州市兰洋镇加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文齐这样说。 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法律进乡村”第一期工程12月结束。活动开展以来,通过
第一期工程自今年9月开始实施,重点选择经济、政治基础相对薄弱,某些问题相对突出的407个行政村进行。活动开展以来,我省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作用,以司法行政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市县为单位,组成了166个法制宣传巡回工作组,包括律师、法律援助人员、法律顾问、法律志愿者等共2470多人深入全省农村(场、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省共向农村发放《农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手册》等各种法制宣传资料58.6万册、传单40万份,为广大农民群众送去了丰盛的法律精神食粮。各地还精心组织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到乡村,为农民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全省共举办法制讲座2100多场,听课人数达37.8万人次;法律咨询1900多场,咨询群众达14.8万人次。 以案示法到乡村,是我省拓宽法制宣传教育领域,强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海南中院、各市县法院相继深入乡镇、农村和黎村苗寨进行公开庭审,既当场解决了农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又使在场观看的群众受到了深刻直观的法制教育,取得了“个案普法”的特殊效果。各地还创新普法方式,寓教于乐,深入乡村开展法制文艺活动。 为建立农村普法长效机制,各地还着力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网络,使法律工作者能为农民长期提供及时、有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各市县广泛吸收和招聘优秀法律专家和学者,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在407个行政村全面建立起了法律援助网络和法律顾问网络,做到村有联络员、乡有工作站、市县有法律援助中心,行政村设立法律顾问。“法律进乡村”工程开展以来,聘请法律顾问已成为我省农村的新风尚,目前全省已有711个行政村聘请了法律顾问。 2007年,“法律进乡村”第二期、第三期工程将在全省2124个行政村实施,广大农民群众将继续受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