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民办”中小学开始清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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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9:15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根据省教育厅的部署,全省开始对改制学校进行清理规范。 目前,我市已组成督查小组,对全市29所相关学校进行专项清理。 这次清理规范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两类学校:一是原为公办学校,后变成民办学校或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学校;二是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小学、初中到高中都在清理
省教育厅明确,自今年9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起,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改变和变相改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性质,不能将公办学校出售或转让。二是改制学校和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达到办学标准要求,做到法人、校园和校舍、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以及教育教学“四独立”。 三是公办学校不能举办“校中校”、“校中班”,不能搞“一校两制”。四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均衡编班,禁止以各种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能擅自举办实验班,确因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举办的,也不能据此提高收费标准。(小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