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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 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9:31 汉网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电昨日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54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青妇室主任于建伟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中小学生减负问题、网吧问题确实都是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这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对这两个问题都给予了关注,都作了一些新的规定。

  于建伟说,比如对于减负的规定,在学校保护一章有规定,即“学校应当和家长密
切配合,保证中小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学生的负担。”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单靠一个方面恐怕不行。我想根源主要还是我们现在的应试教育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

  于建伟说,针对这个问题,这次修订的法律强调要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关于网吧的问题,新修订的法律作了比较充分的规定,比如在社会保护一章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了上述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这些体现“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在法律中也予以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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