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葡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9:39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李亚杰、郝亚琳)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9日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该协定是中国和葡萄牙为加强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发展而签署的。

  外交部部长李肇星24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说,中国与葡萄牙自1979年建交以来,关系发展平稳。1989年以后,葡萄牙积极主张欧共体恢复和改善对华关
系。经过双方共同努力与合作,成功地实现了澳门的平稳过渡和顺利交接。

  “近年来,双方高层互访频繁,在政治、经贸、文化、军事等领域的合作不断加强,司法领域的合作也逐渐展开。为确立两国司法合作的法律基础,更有效地惩治跨国犯罪,有必要缔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李肇星说。

  该协定于2005年12月在里斯本签署,共22条,主要内容包括:协定的适用范围;司法协助的联系途径;拒绝司法协助请求或者推迟司法协助的理由;司法协助请求的形式和内容;执行司法协助的方式、规则和费用等。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内容符合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司法实践,符合中国的利益和实际需要。这一协定的批准和生效,有利于加强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有利于促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