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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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11:45 黑龙江日报 | |||||||||
据新华社电中国人民银行29日向社会发布《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较为重大的调整和改进,新规定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个人外汇收支活动按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按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进行管理。对个人经常项下外汇收支贯彻可兑换原则,对资本项下外汇收支进行必要的管理。
此次政策调整的重点集中于以下四方面:一是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二是对个人贸易外汇收支给予充分便利。三是明确个人可进行的资本项目交易。四是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