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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手机接收预警信息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11:5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市政府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历时3年多时间,经过多次增补、修订,内容囊括85个应急预案的《合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今天正式发布实施。

  该应急预案规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参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确定,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为特别严重,Ⅱ级为严重,Ⅲ为较重,Ⅳ为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通讯网络、警报器、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立即如实向市政府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超过1小时;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最迟不超过事件发生后2小时。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先期处置。

  (记者 李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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