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拟修法 禁止婚内强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14:25 法制晚报 | |||||||||
江苏省拟修法 禁止婚内强奸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草案提出 婚内强奸可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讯 据《扬子晚报》报道,江苏拟修法禁止婚内强奸,江苏省立法工作座谈会昨天在无锡结束,修改江苏省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已初定进入明年省人大的立法计
这些年家庭暴力事件越来越多,“婚内强奸”是一个重要表现,女性成最大受害者。所以防止家庭暴力成《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草案所要重点完善的一个方面。 草案明确提出,“禁止对妇女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并且明确,“离婚案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前或在二审期间,男方不得强迫女方与其发生性行为”。有了立法保障,婚内强奸、性骚扰可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