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费”案第三次开庭 扁妻吴淑珍又缺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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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15: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台湾今天消息“国务机要费”案昨日第三次开庭审理,被告吴淑珍再次缺席,公诉主任检察官张熙怀也因情绪失控而缺席。法庭上,检察官再次向合议庭申请证据保全,希望法庭能够立即准许前往“总统府”调取或扣查所谓“机密外交”资料,但被审判长二度驳回。据悉,下次开庭将在2007年1月12日。 庭审时,检辩双方围绕陈水扁所说的“机密外交”是否属“机密”展开激烈辩论。
检方要求合议庭直接认定陈水扁所谓的六件秘密“外交”工作不是“国家机密”,应直接审理。 律师团则认为,陈水扁“脑海中”的秘密“外交”工作,经过口头指示、要求保密而产生,并没有送请鉴定机密等级的问题。律师团将球丢给侦办本案的陈瑞仁检察官,认为应由陈瑞仁将侦讯陈水扁时的笔录送请鉴定,然后再让律师阅卷。 昨日中午休庭10分钟,然后再度开庭。检察官再次向合议庭申请证据保全,希望法庭能够立即准许前往“总统府”调取或扣查相关资料,不过审判长二度驳回检察官保全证据的申请。 审判长表示,检察官的申请没有法源依据,因此驳回。审判长称,不必亲自到“总统府”保全证据,只要函询“总统府”与“高检署”即可。最后,审判长裁定,下次审理“国务机要费”案,将在2007年1月12日。(夏日)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