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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快速撤离调整理赔方式 共同过错各"赔"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15:53 东方网

  东方网记者张海盈报道:记者从市交警总队获悉,2007年1月1日起将对2000元以下物损事故快撤现场事宜进行两项调整:试行"互碰自赔自"的理赔方式、全天候当事人可以自行处理。

  据劳动报报道,"互碰自赔自"即共同过错的由各自保险公司负责投保车辆损失的赔偿;一方过错的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损失赔偿。

  在原规定中,双方共同过错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无责限额内互相赔偿,往往由于对方保险公司的出险、理赔服务迟缓给司机增加麻烦,因此不少司机宁愿接受处罚在原地等待交警处理,也不太主动撤离现场。

  此外,从2007年1月1日起,凡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止发生的互碰物损均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按《办法》规定自行处理的,其事故的真实性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确认,保险公司以公安机关的确认证明予以赔偿。

  据介绍,本市从2006年11月1日起试行《上海市机动车互碰交通事故自撤现场的赔偿处理办法》以来,本市物损交通事故的自撤率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交警部门也提醒驾驶员,有了快撤的意识,还要有快撤的方式。快撤的前提是双方对事故的责任都有明确的认定,如果争执不下,必须先用粉笔定位后再撤离。选稿:姚琳琳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海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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