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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案进入司法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19:21 云南日报

  新华社长沙12月30日电(记者刘文杰)记者从湖南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备受关注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和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案经纪检部门审查终结,日前被正式移交至湖南省检察院,进入司法程序。

  据了解,今年5月23日,李大伦被纪委双规。湖南省纪委有关人士在郴州通报李大伦的案情时表示,李大伦说他是无贪污挪用、无行贿受贿、无嫖赌逍遥的“三无干部”,但现
在查出他“五毒俱全”,既有经济问题,也有作风问题,涉及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审批、买官卖官三个方面。他的问题数额特别巨大,手段特别狡猾,性质特别严重。9月19日,曾锦春被纪委双规。据初步查明,这个被郴州人称之为“曾矿长”的原市纪委书记,涉嫌收受贿赂1200万元,另有68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清其来源。

  据介绍,湖南省检察部门近四年以来,加大反腐败查处力度,查办县处以上领导干部要案425人,其中厅级以上领导干部37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杨志达、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常德市原纪委书记彭晋镛和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李树彪贪污、挪用案,邵阳市原常务副市长戴松林、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易佑德玩忽职守案等案件,都是近几年查办的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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