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30岁以下退役士兵可免试读中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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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1日02:4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我市发出通知,正式将资助就读中职学校的范围由三类学生(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扩大到五类,退役士兵、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将获得资助。 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冬季退役士兵开始,凡城乡退役士兵(复员、转业士官),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本人自愿接受中职学校学历教育
另外,在国办福利机构中,凡年满16岁,有初中毕业学历,有劳动能力和基本学习能力,年龄最大不超过30周岁的大龄孤儿,本人自愿接受职业学历教育的,从明年春季开始,也可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 资助对象经确认身份后,学费将获全额资助,以物价部门为各职业学校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基数,凡每人每学年学费低于2500元的据实核算,由学校减免20%,其余部分由政府资助;凡每人每学年学费高于2500元的,由政府资助2000元,其余部分由学校全免。 依照该政策,退役士兵的生活费、住宿费实行包干补助。农村退役士兵(一期、二期士官)在校期间的生活费、住宿费,不论其所在地区和学校,一律按每人每学年2000元的标准实行包干补助。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复员、转业士官),在校期间的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大龄孤儿在校期间的生活费、住宿费由孤儿所在的福利机构按原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予以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和区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予以解决。 记者李伟汤寒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