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海事法院廖少昆院长深入防城港、钦州港开展调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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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1日10:01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 |||||||||
广西壮族自治区确定“十一五”期间,把北部湾沿海地区作为该区新的发展重点,沿海经济迎来了新的发展热潮,从而对海事审判提出更高的要求。根据兄弟海事法院的成功经验:在重要港口设立巡回法庭既可方便当事人诉讼,又可以加强海事法院对海事海商案件的管辖力度,有利于维护航运、贸易经济秩序。为了更好服务于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建设,为广西的经济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北海海事法院把在防城港、钦州港设立巡回法庭作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方针的一项举措。
12月21-23日,北海海事法院廖少昆院长、分管审判工作的张德生副院长及审判庭负责人一行5人,前往防城港、钦州港主要就在该港口设立海事巡回法庭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考察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防城港港务有限公司、钦州港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钦州海事局等单位,深入了解防城港、钦州港的港务和港口作业等有关情况,调查了解近年来当地港航企业涉诉的原因。调研组与港航企业、单位代表开展座谈,征求其对我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听取了他们对我院设立海事巡回法庭、如何采取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为当地企业、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的建议。参加座谈的单位代表对北海海事法院法官的审判作风和司法能力表示满意,对该院设立海事巡回法庭的意向表示欢迎和支持,并就设立海事巡回法庭事宜、加强有关海事法院职能、受案和管辖范围的宣传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这次调研中收集了解到的信息,为北海海事法院下一步的决策提供了参考。(苏维琳) (北海海事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