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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06:00 光明网

  

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这科学揭示了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的充满活力与安定有序之间的内在联系,体现了和谐社会中充满活力与团结和睦的辩证统一,明确了把激发社会活力与增进社会团结和睦有机统一起来的基本要求。

  充满活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创造活力是社会活力的集中体现和显著标志。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充满活力与团结和睦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而不是相互排斥、互不相容的。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新的生产力,也出新的社会活力。只有不断增进社会团结和睦,减少误解、增进理解,减少阻力、增进动力,才能充分发挥全党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焕发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汇集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合力。只有不断激发社会活力,才能使加强团结更有力量,才能使团结的力量充分显示出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自觉地把激发社会活力与增进社会团结和睦有机统一起来,使我们的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保持安定团结,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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