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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顿特权车人情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07:1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 省运输管理局昨日表示,根据交通部统一部署,从2007年2月开始,我省将开展为期50天的全面取缔“特权车”“人情车”的专项活动。届时,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的可减免通行费的五类车辆外,其他车辆行驶收费公路必须依法交纳通行费。

  依法可减免车辆通行费的五类车辆是:1.军队、武警部队车辆;2.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3.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4.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5.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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