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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超12万自行申报纳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07:50 大众网-大众日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从2007年1月起到3月,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有关财税专家表示,个税自行申报是税改的方向,而算准高收入者所得是推进个税自报的第一步,此举对准了应税人群,透露出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快调整的公平性信号。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31日就相关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每年1月至3月为申报期

  从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就是说,每年的1月至3月,纳税人可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款报告表确实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获得核准后方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

  此外,纳税人因不可抗拒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五类人群需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和(五)情形是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新增加的规定。符合(二)至(四)情形的纳税人,要进行日常申报纳税。

  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中包括个人的股票转让所得。税务总局负责同志解释说,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而言,虽然其取得股票转让所得也要自行申报,但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年终申报不意味着多缴税

  针对记者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年终办理纳税申报是否会多缴税”的问题,税务总局负责同志介绍说,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项税制下的综合申报办法,只要个人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扣缴或缴纳了税款,其年终再办理纳税申报时,只需要按照规定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和身份证复印件等,不需要再多缴纳税款。

  (综合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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