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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成立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53名社员民选首届理事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12:26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桂林1月1日讯(通讯员陶彩忠 李金生)2006年12月30日,平乐县召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创立大会暨首届社员代表大会。全县53名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代表参加了大会,并经民主选举产生了平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

  “平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在原平乐县12家基层“农村信用社”和1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二级法人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通过明晰产权关系、增资扩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准入条件,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批复后组建的。

  据悉,该县是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银监局确定的首批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试点县之一。为了顺利推进此项改革,该县筹建工作小组早在两年前开始着手此项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申请筹建阶段各项工作。

  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创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经过几代信合人的努力拼搏,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已成为支持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力量。据统计,截至2006年11月末止,我县农村信用联社各项存款达到 6.3亿元,比年初增加 9842万元,增幅达 18.4%;各项贷款 4.8亿元,比年初增加 8596万元;实现账面利润943万元。呈现出存款、贷款、经济效益三上升的良好局面。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后,将改变过去县、乡两级法人的经营体制,实行以县为统一法人,有利于充分发挥制约化管理优势,整合农村信用社金融资本,抵御金融风险,增强市场竞争力,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将焕发出勃勃生机,充分发挥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将更有力地支持本地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人民银行、银监局、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桂林办事处、平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参加了这次创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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