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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管全面整顿市容 自行车乱停可被拖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3:2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王彬)昨天,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从即日起,按照新修改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城管部门将着重对全市公共道路、立交桥、人行通道等公共场所堆物堆料、摆摊设点以及长期遗弃或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全市环境卫生秩序的各类非机动车等物品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据悉,这是新市容环卫条例实施后,城管部门依据新条例开展的首次全市性大型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在公共场所堆物堆料以及违法摆摊设点的单位和个人,城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目前本市自行车数量大约在800万至1000万辆之间,自行车随意停放现象严重,不少占据了交通要道。还有一些是长期被人遗弃的、锈迹斑斑的自行车,成为北京街头的新型垃圾,影响市容市貌。对于无人认领的堆物堆料以及长期遗弃或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全市环境卫生秩序的各类非

机动车,在清理之前,城管部门会在公共媒体和所在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后仍无人认领的,城管部门将会依法予以清理。

  除了堆物堆料外,损坏垃圾筒、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破坏绿化、工程设施等也均在整治之列。

  公告期间不少于7日

  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在公共媒体以及物品所在地发布公告,督促物品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履行责任。公告期间不得少于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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