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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失足贫困少年受益走上正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8:03 长江商报

  青山区“维权基金”设立 9年

  本报讯(记者 张勇军 通讯员 梁晓亮 吴申申 蔡莉萍)“是检察官的诚心、耐心、真心和热心帮助了我,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前天,经检察官和学校极力推荐而与荆州一家公司达成用工意向的小高(化名)专门打来电话,将喜讯告诉青山区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的检察官。据了解,小高是青山区检察院自设立起“维权基金”后受益的第12名“失足少年”。

  “维权基金”专帮失足贫困少年

  该院“青少年维权岗”办案检察官张菁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个故事:1998年,辖区高中生小林(化名)因家庭经济拮据,一次在同学家做作业时,无意发现一个敞开的抽屉里有一部手机,想到父亲打工的艰辛,其忍不住伸手将这部手机装进口袋欲“换”钱资助家庭。事后,小林因十分害怕而到警方投案自首。青山区检察院起诉部门当时的“少年犯办案组”在受理此案后,办案人员当即到学校、社区、家庭走访,在掌握了这起未成年失足案的前因后果后,鉴于小林一向表现尚好,及其偶然失足的犯罪动机和盗窃价值较小,检察官建议对正值成长期的小林从宽处理。此建议经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后一致通过。随后,该院依法对小林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案件办完了,但我们‘少年犯办案组’的检察官们却对家境贫困的小林的前途怎么也放不下心来。”在张菁的建议下,该院于1998年成立“青少年维权岗”,随后设立起“维权基金”。基金来源为院里“挤”一点、干警捐一点,当年就“筹”款万余元,其中8000余元为本院干警自愿捐助。当即,该院用“维权基金”为小林购买了学习书籍,并资助其念完高中、跨进大学。

  9年筹款10万元

  据了解,青山区检察院“维权基金”设立9年来,共筹款近10万元。“基金”实行专人专管、专款专用。到目前,已有12名“失足孩子”从“维权基金”中受益,他们分别完成了职业中专或大专学业,其中有8人毕业后在检察官的推荐下有了合适的工作。该院“青少年维权岗”因采用多项帮教、维权措施且取得突出实效,已先后两度捧回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谈起12名受益者目前的现状,全国“优秀法制辅导员”张菁难掩欣喜之情:“对这些失足孩子的帮教虽然相当麻烦、相当琐碎,但用我们的真心、诚心、爱心、热心能‘换’来家庭和社会的和谐,这种付出就太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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