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搜索:
省份: 城市:
法律领域:

最高院收回死刑核准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9:20 金羊网-新快报

  据新华社电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昨日起开始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2006年12月31日,各地方高院纷纷对一批死刑犯执行死刑。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06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时,明确废止过去依法发布的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8个通知。

  四川签发最后3个死刑令

  2006年12月31日下午3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李少平院长亲自签署了3个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死刑案件,分别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一起抢劫案和一起绑架案。其中一个案件中有3人将被执行死刑。这3个案件都是已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同意核准死刑了的,也是四川省高院签署的最后3个死刑令。

  长沙枪决5名死刑犯

  2006年12月31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廖力、张晓洪、陈秋炎、张克明、刘鹏等5名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分子,将他们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这也是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前,最后一批由省高级法院依法核准的死刑罪犯。此次被执行死刑的罪犯都是一些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分子。

  (Robby/编制)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