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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礼遇条例生效 李登辉办公室今后需先自付租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9:48 中国台湾网

  中新网1月2日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因“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生效,而面临礼遇金缩减的情况。从1日起,卸任“总统”礼遇金降为每月25万(新台币,下同),事务费也从每年800万逐年递减为四年以后每年领取500万。而李登辉会见宾客的翠山庄和在淡水的办公室,“总统府”也取消礼遇,未来李登辉要先自付租金,再向“总统府”请款。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 “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于元旦正式上路。原本号称活多久领多久的礼遇金,现在是大幅缩水,对李登辉来说首当期冲的就是房租问题。原本李登辉在外双溪会客的翠山庄别墅,月租31万元,还有台综院办公室租金每月40万元,等于“总统府”每年花850万元来替李登辉支付,而未来卸任“元首”的办公室将自己承租,再向“府方”请款。

  而在退职金方面,李登辉原本每月领取41.1万,连战46.9万元,修正后“总统”将月领25万,“副总统”月领18万。卸任“总统”事务费从今年的800万逐年递减,第二年减为700万、第三年600万、第四年减为500万后不再递减。

  至于卸任“副总统”事务费,从今年的400万逐年递减,第二年减为350万、第三年300万,第四年减为250万后不再递减;另外,安全人员也进行修正,“总统”随扈从16人改为8到12人,“副总统”也缩减为4到8人。

  而根据新版礼遇条例,正副“元首”只要触犯内乱外患和贪污罪经判刑确定,以及丧失“台湾籍贯”或是移居岛外定居者,将立刻停止礼遇,至于如果在任期内就遭到“罢免”“弹劾”确定者,也将直接取消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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