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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十年换来三百“辛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10:02 燕赵都市报

  为了讨回十年前建设公司欠自己的三四千元工资,王宝文又开始了三天两头跑市里的“年关要账”生涯。面对记者,除了无奈,他的脸上还挂着一丝惊奇,只因为当天建设公司居然给前去讨薪的工人每人发了三百元。

  2006年12月29日下午,为讨薪奔走了十年的王宝文风尘仆仆地赶到本报编辑部,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

  为了七个月工资他讨了十年

  王宝文是卢龙县双望镇单庄村人,1996年秦市第三建设公司招工时,他与三区四县的上百名农民工一起,在市三建承建的山海关企宏、新影两个工地干了一年活儿。工程结束后,市三建只给他发了三个月的工资,剩下的7个月近四千元的工资却没有兑现。为了这笔工资,十年时间,王宝文每年都要往市三建跑个十次八次,但每次对方都以“没钱”为由把他打发了。

  王宝文说,自己侧面了解了一下,当初与自己一同打工的100多名农民工兄弟都没有拿到足额工资,拖欠最多的小包工头金额甚至达到了数万元。为了讨回工资,自己也曾前往市清欠办和劳动局寻求帮助,但清欠办的工作人员只是给了自己一个电话号码,让自己联系市三建的纪检书记陶瑞娜。电话打通之后,对方答复说:“公司啥时候有钱啥时候给你。”而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劳动局只负责两年之内的薪资纠纷,王宝文第一次去劳动局时就已超过两年的时效,所以无法获得帮助。

  不得已,王宝文想到了上诉这条路,然而,既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欠条,法院不能予以立案。王宝文给记者看了一张单据,上面记录了他在两个工地上分别干了多少天活儿的简单统计数据,尽管有市三建分公司经理的签字,但却无法作为欠薪证据呈上法庭。

  每个讨薪的人发给300元

  让王宝文意想不到的是,2006年12月29日上午,当他再次前往市三建公司讨薪时,那里却发生了极为戏剧性的一幕———公司员工给每个前往讨薪的工人每人发了三百元。王宝文介绍说,当天上午,市三建的财务办公室里大概涌进了100多人,农民工也有,正式工也有。进去的人只要报个名字,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查得到的就给300元钱,也不看身份证,领完钱签个字就行了。这次发钱事先并没有通知,完全是谁赶上了谁领。记者问他,公司发钱时有什么说法没?他说,什么说法也没有,能领到钱已经不错了,当然不会在这节骨眼上追着人家要说法啦。

  “考虑到农民工不容易”

  昨日,记者就此事致电市三建公司纪检书记陶瑞娜。

  陶书记表示,公司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一向是有记录就承认,并一直在尽力解决此事,已经最大限度地给农民工发放了工资。但是,由于工程交工后,外单位还欠着市三建1亿多元的工程款,所以短时间内仍然无法补齐工资。至于2006年12月29日发钱的事情,是因为新到了一笔工程款,但由于数额不大,也就一两万元,无法给每个工人都发,所以就挑了部分特别困难的工人,每人发了300元。考虑到王宝文那样的农民工跑一趟市里不容易,所以当天赶上了的农民工也都给发了300元。

  (本报记者:栾云鹏)

  ■相关新闻:讨薪未果绑架雇主儿子,警方提示要用法律维权

  本报讯(记者刘超;通讯员张军辉)唐山市乐亭县某镇一名中学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遭到一男子持刀绑架,警方在现场群众的配合下将人质成功解救。经了解,绑架者因多次讨要工钱未果而实施绑架。昨日,乐亭警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向广大农民工提示,一定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否则害人害己。

  2006年12月21日,乐亭县汤家河镇发生一起持刀绑架案,一名歹徒手持一把尖刀在学校附近将一名放学回家的中学生劫持。汤家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果断出击,在现场群众的大力配合下将人质成功解救,并将劫匪擒获。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阿强(化名),现年40岁,乐亭县人。阿强交待,他曾受雇于被绑学生的父亲,在他家的船上打工。当初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商谈具体的工资待遇,在结算工资时,双方因工资问题发生矛盾。阿强多次向雇主索要均因工资数额有异未果。当日9时许,阿强再次到雇主家索要工资,最终因双方各持己见不欢而散。

  回到家后,阿强越想越气,决定报复雇主,遂准备了一把尖刀和一条尼龙绳,在学校附近将放学回家的雇主的儿子劫持,欲将其绑架至乌鲁木齐,一方面为自己打工,赚回所欠的工钱,另一方面向雇主继续索要工钱。目前,阿强已被乐亭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暴力讨薪的做法虽然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用极端的方式讨薪,并不能在和资方的博弈中增加获胜的筹码。犯罪嫌疑人阿强用暴力手段为自己讨薪水,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他人,也把自己推上了危险的处境。因此,警示农民工兄弟,要相信法律,通过合法的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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