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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洛南矿难责任人受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10:08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陕西省商洛市政府日前对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2006年12月8日发生的重大透水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商洛市政府决定:将铜马矿冶公司现场负责人欧阳后庭和安全负责人林政宝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予洛南县国土资源局开发股负责人李刚行政记大过处分;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刚敦、洛南县安监局副局长黄鹏行政记过处分,免去行政职务;县安监局局长屈生慧行政警告处分。

  给予洛南县驾鹿乡副乡长张建军行政警告处分,乡长刘涛予以诫勉督导。对洛南县黄金局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王春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局长姚良予以诫勉督导。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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