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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收入不得超过总收入一半 "十一五"将严控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12:0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十一五”期间,我省将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重,综合性医院不超过50%;中医院及专科医院不超过55%。

  省卫生厅昨天出台《安徽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我省将最大程度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方面,我省将加大对医药收费的监督管理力度,改善医疗机构收入补偿结构,逐步提高技术劳务价格;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重,综合性医院不超过50%,中医院及专科医院不超过55%。

  另外,还将通过以下措施降低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并降低大型诊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等方式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实施惠民医疗工程,开展单病种限价收费试点,实行医疗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互相认可制度,严禁乱收费行为;建立政府、医疗机构、患者个人的医疗费用合理分担机制;加强信息公示,合理引导患者分流和就医;探索引入第三方付费机制,提高对医疗机构收费合理性的监督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屈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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