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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收楼先交三个月管理费?小业主理当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14:4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未享受服务却要先埋单,对这种霸王条款,小业主理当投诉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实习生王艳萍报道:收楼先交管理费?———好一个霸王条款!对于这条几乎是约定俗成的“行规”,不单消委会认为霸道,即使是物管行业人士也表示“该投诉”!

  市民赵小姐去年12月24日到天府路161号某楼盘收楼,原本高兴的心情却让物业管理公司抛出的一句话搅得“晴转多云”:要收楼,先交3个月的管理费。赵小姐提出要看相关合同和收楼先交费的有关规定,物管公司在不出示任何文件的情况下,坚持收费后才让业主收楼。随后,她找到楼盘的开发商讨说法,得到的是同样的答复。赵小姐很愤怒:不让我们收楼,还要先交费,这是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严重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

  一些听说了赵小姐遭遇后的业主也直批物管公司“不厚道”。

  对此,市物业管理委员会副会长江瑞敏明确表示,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业主在享受了服务以后交费是理所应当的,没有服务,事先业主和物业间也没有相关的合同,物业的做法就相当莫名其妙了,应该投诉他们。

  省消委会有关人士指出,物业公司属于社会经营性企业,提供有偿物业服务,按劳取酬才能得到业主们的拥护。有些物业公司为了片面追求高回报,甚至想不劳而获,不惜违规收费致使与业主的矛盾不断,必须更正这种不良的“致富”观念。

  面对业主屡遭霸王条款的不争事实,怎样解决?找谁解决?江瑞敏介绍,目前受理物业管理纠纷的部门有天河区国土局物业科和市物业管理协会。另外,新的物管收费规定将于今年2月份实施,其中就公开透明地收取物管费有了进一步的规定。

  (倩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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