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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了告示就不退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1:4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东明1月2日讯家住东明县城的王先生,本想赶在元旦时购买一套音响给家庭增添喜庆,没承想购回后发现音响出现质量问题,他去退时商家称店堂内贴着“商品售出,概不退货”的告示,不予退货。昨日,王先生无奈之下,通过工商部门讨回公道。

  去年12月30日,消费者王先生到东明县一商场电器柜台购买音响设备,因对音响的相关知识不太懂,便向一女服务员求助。在该服务员的推荐下,王先生花2200元购买了一套某品牌的音响设备。谁知回到家听了不到两天,王先生就发现这套音响有个按钮已不太灵敏,他赶到商场,找到那名为他推荐音响的女服务员要求退货。可该服务员却往墙上一指说:“你看,墙上贴着的告示写得明明白白‘商品售出,概不退货’,我没法给你退货!”

  昨日,无奈之下,王先生投诉到东明县工商局。工商局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做出了相应处理,责令商场原价退回王先生购买音响设备的款项,并撤下该商场“商品售出,概不退货”的店堂告示。

  元旦期间,正是消费者购物热潮,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像“商品售出,概不退货”这类店堂告示是商家的单方要约,不构成约束力,商家在不分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做出这种规定,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是无效的。如果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且消费者无过错,商家就应该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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