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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放炮”炸伤胳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2:2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在给刚买的一辆农用三轮车车胎充气的过程中,轮胎外铁圈突然爆裂,将自己的胳膊和头部炸伤。昨日,经胶州市消协调解,受伤的刘先生获得赔偿6000元。

  去年12月22日,家住胶州市张应镇村民刘先生准备驾驶自己刚买的农用三轮车外出办事时,看到三轮车轮胎空瘪便给车胎充气。突然,“砰”的一声,三轮车车胎发生爆炸,轮胎的外铁圈也随之爆裂,溅起的铁片重重地砸在刘先生的胳膊和头部上,顿时鲜血直流。由于受伤较重,刘先生住院治疗了6天,花了3000元住院费。

  出院后,刘先生认为自己受伤原因是车辆本身有质量问题,便找经销商赔偿损失。经销商则认为刘先生是在给车胎充气时操作不当引发受伤,所以他们不承担责任。昨日,胶州市消费者协会受理后,认为车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经销商和生产厂家应当共同承担责任,经调解,由经销商支付1000元,生产商支付5000元,作为刘先生的损失赔偿。(牟成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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