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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走高速路小心追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2:58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郑三波 实习生 任丹)昨天,从市高速路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2006年全年,货车造成的死亡人数从去年同期的39人,上升到58人。昨日,有关人士提醒,货车在高速路上不能以低于6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行驶,以防追尾。

  高速路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分析说,货车事故增加主要原因除了超载行驶、车况不良、疲劳驾驶外,尤为突出的事故类型是货车操作不当和间距不足等情况引发的。高速路执法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出车之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的刹车系统,货车在高速路上不能以低于6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行驶,以免引起后车追尾。且货车必须在靠近紧急停车道的右侧车道上行驶,不能随意“穿花”。小车司机在夜间也一定要注意保持车距,切勿酒后驾驶或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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