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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万买辆20万赃车 换来6月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2:58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宇)价值二十余万元、几乎全新的本田雅阁轿车,修理厂老板仅买成3.8万元。买来后还对该车的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进行了篡改,挂上假军牌自用。近日,沙区法院以收购赃物罪判这位“大占便宜”的修理厂老板魏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据了解,2006年3月的一天中午,在位于沙区井口的一家汽修厂内,有两人开来一辆崭新的雅阁轿车,称打算低价出售给该厂老板魏某。但是两人却拿不出该车的任何正当手续。魏某猜测这是一辆赃车。感到有便宜可占的魏某不由得眼前一亮。在和对方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魏某以3.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此车。

  因为担心被人看出来是辆赃车,魏某立即在修理厂内将车辆发动机号和车架号进行了篡改,甚至还挂上了一个假军牌。随后,他自己开着这辆赃车每日进出代步。

  让魏某没想到的是,好景不长,3个月后的一天,沙区警方将两名卖车人一网打尽。根据两名偷车人的交待,警方迅速找到了购买赃车的魏某,追回赃车并发还给车主。

  日前,法院审理了此案,经调查法院做出判决:魏某明知道车辆无正常手续,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收购赃物罪,遂以收购赃物罪对魏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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