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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医师 咱可别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8:30 每日新报

  1非法无痛人流让人心跳骤停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曾发现,有医疗机构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而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虽然该院负责人再三承诺有一段时间未实施人流手术了,但是执法人员依法调取该院当月份的医疗收入名细,发现该名细记录本月从事人流手术收入达五千余元。执法人员在检查该院手术室时发现手术室各门反锁,在执法人员依法严厉要求下手术室门打开,发现该手术室内正在秘密进行一例人流手术。该院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且情节严重、影响很坏。

  执法人员提醒:现在有很多医疗机构开展了“无痛人流”,“无痛人流”中用的是全麻药品,因此一般剂量较大,可使患者像进入了睡眠状态。但任何麻醉药都是有副作用的,麻醉药可使人产生呼吸抑制,以致缺氧,如果产生意外又没有及时供氧,就可能产生脑部缺氧和严重的心率下降,甚至心跳骤停。因此,在“无痛人流”手术中,除了要有正规的麻醉医生外,还必须同时备有氧气、监护设施和各种抢救药品,因此患者一定要在正规医院进行手术。

  2黑诊所接生致人死亡

  通过检查发现,本市无证行医的黑诊所、黑医疗点仍存在,这些地下诊所和游医通常是利用出租屋作为开业地点,既可以降低开业成本,也便于转移,即使被取缔,损失也相对较小。大多数没有诊所名称,只在门口悬挂一个十字小灯箱,也有少数挂诊所的牌子。诊所内设施十分简陋,有的混杂在生活区(厨房、睡房等),空气污浊,环境恶劣。例如,一外地人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在本市郊区开设了一家私人诊所,从事非法诊疗活动。在其诊所内为一妇女接生时,使产妇出现宫颈撕裂、失血并发肺羊水栓塞,后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新生儿病危并可能留下终身残废。

  执法人员提醒:合法医疗机构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规范进行医疗执业活动。患者就诊前要留意该机构是否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证上是否登记有所需就诊的诊疗科目。勿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擅自超出诊疗范围的单位就医。无证行医不但会造成患者钱财损失,还常常由于误诊误治,病菌感染等对患者造成健康伤害,甚至危及生命。且一旦发生医疗伤害事故,无证行医人往往溜之大吉,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3药店不能有坐堂医生

  执法人员在行动中还发现,坐堂医生竟敢顶风作案,某些药店通过非法聘用坐堂医生促销药品,谋取不义之财。例如,一家药房内赫然设有“肿瘤康复中心”,给病人开医嘱的“专家”桌牌上注明的身份是某著名大医院普内科副主任医师。但检查时,这位“专家”拿不出执业医师资格证,并趁执法人员查封之机逃之夭夭。执法人员在这个所谓康复中心内搜查出厚厚6大本病历记录和一厚沓医嘱复印件,医嘱无一例外都是推荐使用该药店经销的一种药品。

  执法人员提醒:药店是被明令禁止不许行医的场所,早在几年前坐堂医生就已被全部清理。药店私设坐堂医生非法行医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医疗秩序,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亦难以保障患者权益。市民生了病应到正规医院就诊,而不要选择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其坐堂医生即使有《执业医师证》也切勿轻信。

  4义诊不能以赢利为目的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有的药店让药品的促销员以医生名义进行义诊,进行血黏度检测、心脏病治疗以及各种血液病的检测来兜售药品、出售保健品,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

  执法人员提醒:药店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允许从事医疗活动。而且,在这些所谓“义诊”活动中,被“义诊”过的没有几个是没病的,当“病人”焦急地询问该怎么治疗时,这些人就会向他们推荐自己的高价药。其实,判定是否“义诊”很简单:义诊活动不能赢利,赢利就不是义诊。

  5执业医师“走穴”隐患多

  由于医疗资源在不同的医院或不同的地区存在不平衡,所以医生“走穴”成了公开的秘密,某一领域的知名医生经常到自己所在医院以外的医疗机构出诊或做手术。按照国家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医师外出会诊要经医师所在医疗机构批准,才能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在本市的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发现个别医院存在聘请著名专家在不变更执业地点的情况下到医院出诊的情况。执法人员表示,一名执业医师只能在一家医疗机构行医,即使是名副其实的医生,同时在多家医疗机构出诊,也是非法行医,必须予以禁止。

  执法人员提醒:过去执业医师“走穴”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医院为了招揽患者,从不同的医院甚至是外地医院聘请专家到本院出诊,美其名曰方便患者。但是,医生“走穴”有很多弊端,如出现医疗事故以后,患者的赔偿问题难以解决;被聘医生临时出诊,因为不熟悉新医院的检查手段、药房药品,执业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6不是医院不能开展“中医”按摩

  菜市场里的一个小门脸儿上写着“祖传秘方”、“中医按摩推拿”,一个“医生”模样的老人穿着白大褂儿,等待着病人上门,可找遍了整个屋子也看不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些非医疗机构以“中医推拿”、“中医按摩”、“中医保健”、“中医足底按摩”、“刮痧”、“拔罐”等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宣传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

  执法人员提醒: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疾病诊断的基础上,按照中医理论和诊疗规范等实施中医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属于医疗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应当由在本机构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不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此类活动;非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

  7性病、慢性病最易“外包”

  检查中曾发现,本市一家医院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办该院肝病门诊的合同,将肝病门诊交由合作方全权经营管理,医院每年收取管理费。肝病门诊自行购入药品,收入不列入医院资金管理,绝大部分被合作方以现金方式提取转移。执法人员表示,院方最爱把科室承包给泌尿科、男性科等,这些专科的共性就是涉及病人的隐私,医疗技术含量不高,就算出了什么问题,患者也往往不愿意告诉别人,所以也就不会危及医院。另外就是乙肝、糖尿病等这种难以根治的慢性病最受院方青睐,很多上当的患者把大把大把的钱花在“以求根治”上,所以这些科室的利润都比较高,医院也能分到不少。

  执法人员提醒:这类非法行医行为普通患者通常难以识别,往往是等到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后才发觉上当了。这些出租、承包的科室大都以赢利为目的,如果患者看病遇见大夫不详细询问病史,也不做体格检查,而是病人一来就直奔主题——开检查单、卖药、收钱,就应该引起注意。

  发现非法行医可以举报

  执法人员提醒患者,在卫生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的同时,患者还必须擦亮眼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勿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擅自超出诊疗范围的单位就医,按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在明显处所悬挂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证》规定了该医疗机构可以开设的诊疗科目和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不得超出规定范围行医和异地行医。开展母婴保健技术、医疗美容、计划生育手术、性病诊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业务需取得有关专项许可。根据规定,医疗机构还要将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胸牌;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再有,病历、处方和发票是病人重要的维权证据,到正规医院就诊,看病有病历,用药有处方,病历处方均应有医师签名。交钱有发票,发票上盖有该医疗机构的印章。患者一旦发现非法医疗点或遭遇不正当医疗侵害后,可向市卫生监督部门举报,投诉电话2432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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