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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画稿著作权案尘埃落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10:27 河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2日电(记者吴晶)由同名油画《重庆大轰炸》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近日法院终审宣判:被上诉人、著名画家陈可之胜诉。至此,中国首例美术作品画稿著作权纠纷尘埃落定。 此案涉及的上诉人高小华和被上诉人陈可之均是中国知名画家。3年前,高小华与陈可之共同竞标创作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陈列的油画《重庆大轰炸》,最终陈可之入选。高小华诉陈可之抄袭其创作手法。近三年的诉讼历经重庆市中、高两级法院的审理,均驳回了上诉人高小华的诉求。 由于此案是中国为数不多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诉讼,因而引起法学界普遍关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明德说:“由于美术作品在创作上的特殊性,不适用于著作权法对文字作品的保护。”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强调,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原创性,即作者在作品中的独立创作;保护的是“笔下之竹”,而不是“胸中之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