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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物业费丢车无人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00: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沂1月3日热线消息每个季度都要交60元的物业管理费,但丢了车子时,物业公司却表示丢了白丢。今天上午,住在解放路附近一小区的李先生向本报反映,小区保安“形同虚设”,让他觉得物业管理费花得冤枉。

  据李先生介绍,2006年12月25日他下班后像往常一样,把电动车放在自家楼下,锁好后就上了楼,但是没想到吃过午饭准备上班时,自己的电动车却不见了踪影。虽然找遍了整个小区以及小区附近的一些地方,但是价值2000多元的电动车还是没有找到。因为停放车子的位置离物业部门设立的小区保安执勤岗仅五六米的距离,所以他觉得小区物业应该对他丢车负有一定责任。

  李先生随即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询问小区保安有没有看见陌生人进入或骑走他的电动车,但小区保安却表示没注意,让他再找找。在经过多次寻找依然一无所获后,李先生再次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对小区保安的作用表示质疑,要求小区物业部门承担电动车丢失的部分责任,并给予赔偿,但是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却表示,李先生的车子丢了白丢,物业公司没有必要承担责任,双方由此争执不下。车辆丢失距今已经有10天了,小区物业管理处始终没有给他个合理的说法。


记 者 张 涛  见习记者 寇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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