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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政策未变条件好家庭优先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03:56 重庆晨报

  据人民日报3日消息中国收养中心为解决目前收养申请数量大、可送养儿童数量较少的矛盾,拟从今年5月1日起采取具备较好条件家庭“优先办理”的做法,引起了国内外一些媒体、人士的疑虑和关注。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收养中心主任陆颖,他称中国涉外收养政策没有变。

  据陆颖介绍,中国收养中心是中国政府委托成立的唯一负责涉外收养工作事务的国际公益性机构。去年中国政府正式批准加入“海牙国际公约”。按照海牙公约确定的“国内收养优先、保证儿童最佳利益”的跨国收养原则,中国收养中心在公约的框架下开展并加强与其他缔约国的合作,保证并促进涉外收养事务健康发展,尽可能将中国被收养儿童安置到各方面条件好的、最适合其健康成长的外国收养家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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