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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酒楼规定顾客自带酒水须缴包间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06:3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昭玮) 如果消费酒店提供的酒水就免缴包间费,但如果自带酒水则要缴50元的包间费,昨天,市民黄先生向本报反映了他日前被强收包间费的遭遇。西安市消协认为,这其实是一种变相收取开瓶费的做法。 元旦前,家住西安东郊的黄先生和几个朋友到位于东郊一家名为满江红的酒楼吃饭,不久,又有一位朋友来到酒楼,并带了两瓶泸州老窖。正当他们喝得高兴时,进到包间的服务员发现了他们自带的酒水,立即告知要收取50元的包间费。“当时我们也没在意,以为服务员就是说说而已,因为现在很多饭店都已经不收包间费了。”黄先生说,没想到结账时,果然多出了50元的包间费。无奈,黄先生只好付了包间费,并要求服务员开具有关收据,但却遭到拒绝。黄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满江红酒楼并没有大厅,全部都是包间,当时服务员也说不收包间费的,后来只是因为他们自己带了酒水,所以才收取50元的包间费。 西安市消协副秘书长马世群认为,酒楼原本不收包间费,却因为消费者自带酒水而收取所谓的包间费,这其实是一种变相收取开瓶费的做法。同时,经营者的这种做法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为自己的不正当经营方式做掩护,以此达到获利的目的。马世群告诉记者,这种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如果消费者进行了投诉,商家就应该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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