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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集装箱进入我省减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07:11 台海网

  台海网1月3日讯 (记者 林芹 杨文) 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开始对运送中西部省份货物进出福建省港口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减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以鼓励中西部省份从福建省港口进出口,促进省(区)际间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根据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鼓励中西部省份从福建省港口进出口货物及投资建设码头泊位的暂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中西部省份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由1.925元/公里、1.654元/公里统一降至1.1元/公里,并逐步实施路途越长,收费标准越低的计费模式。国道通行费从每趟次40元降为25元,普通公路通行费从每趟次35元降为25元。凡是符合减征条件的车辆,可按规定填写《申请表》,经核查后即可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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