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搜索:
省份: 城市:
法律领域:

开瓶费之争成拉锯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07:45 南海网-海南日报

  从今年元旦起,温州市区23家酒店谢绝顾客自带酒水进店就餐。尽管此前当地工商局和消保委出面“劝导”,物价部门也表示要干预,但当地大部分酒店还是坚决执行了这一行规。关于自带酒水收开瓶费的争论逐步升级,渐渐演变成了一场扯不断、理还乱的拉锯战。

  餐厅近半利润靠酒水

  北京春天酒楼,总经理戴宝明明确告诉记者,他们酒楼谢绝顾客自带酒水。戴总认为,如果不准酒楼谢绝自带酒水、加收开瓶费,将影响餐饮业的良性商业行为,影响餐饮业的发展。“消费者自带酒水会增加酒楼的成本,如延长就餐时间,占用就餐位置,使酒楼翻台的次数减少,增加酒具损耗……如果消费者都自带酒水了,许多酒楼也许将无法生存,更不用说发展了。如果消费者一定要自带酒水,酒楼只好收开瓶费。”

  在备受关注的温州,酒店酒水利润为其批发价的70%至80%,饮料利润在200%至300%。另外,酒店还能挣取高额“进场费”,那些卖得好的酒水仅进场费每年就有两三万元。

  那么,餐饮业酒水的利润究竟有多大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酒店老总向记者透露:“菜品的利润空间非常薄,但酒水的利润为30%至50%,有些酒店的酒水利润甚至要占全部利润的2/3。

  自带酒水的开瓶费究竟应该怎么收?一家酒楼的负责人认为,客人自带酒水应按酒楼该酒水售价的50%另收取服务费,酒楼没有的酒水要按100元/瓶收取服务费。

  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秘书长何之绂认为,消费者自带酒水及食品,企业无法保证安全,如果发生问题,不好界定责任;酒水是企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假如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那么到餐馆自带饭菜该如何处理?他提出,如果企业收费合理、明码标价、明示醒目,收服务费就是合理合法的。至于企业是否收取服务费及收多少,应让市场来调节。

  消协律师斥之为

  霸王条款

  记者还就这一争议采访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邱宝昌明确表示:“如果行规不合法,也成不了护身符。行规再大也大不过法规。应叫停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这类霸王条款。”

  企业律师称法律未规定

  禁收酒水服务费

  与邱宝昌的观点针锋相对的是,另一部分法律界人士表示收开瓶费有一定合理性。湘水之珠大酒楼代理律师朱本福认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选择权是平等、双向的。目前,没有一项法律规定禁止收取酒水服务费。”

  企业维权法律顾问王寿魁律师表示,餐饮业不是垄断行业,其所有的资源都是有偿取得的。消费者可选择是否在此就餐。

  工商部门称没适用法律

  来查处这类问题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没有可以适用的相关法律,我们对于酒楼谢绝顾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的行为不能进行查处。如果有消费者来人、来电投诉,我们也是不能受理的,但会向消费者解释没有可适用的相关法律来查处这类问题。”

  对此,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反驳说:“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不准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开瓶费,但是消费者会问:法律规定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了吗?” (据市场报)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