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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拖欠你工资我就扣他“保障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07:48 南京晨报

  晨报讯 2006年12月30日,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发布了一则“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公示”。公示称,南京利恒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于近日核准注销,请该公司民工工资债权人在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公室申报反映。“如果这个公司不存在拖欠工资,那么我们则把它缴纳的保障金归还给它。”市建工局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拖欠了工资,那么我们将动用保障金‘替’它发工资。”

  这是去年来第二例准备动用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事例。去年11月初,也是一家建筑公司即将注销,那次是首例保障金公示,公示结果是没有工资拖欠情况,保障金原额退还给企业。

  2.08亿保证民工工资无忧

  2006年年底最后几天,南京市政府发出消息,南京市442家建筑施工企业缴纳了民工工资保障金2.08亿。这笔保障金足可以保证数万民工年末工资无忧。

  南京建设系统相关人士表示,南京是按照2006年上半年发布的《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而实施的。

  南京所有建筑企业缴全了

  2006年5月1日开始归集保障金之后,清欠办数次发出通告,敦促各家建筑施工企业,短时间内保障金的归集数量就超过亿元。到年底,一举归集了2.08亿保障金,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基本都缴纳了保障金。

  岁末保障金将“发威”

  南京市建工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过去的清欠过程中,管理部门发现,拖欠民工工资有可能是施工企业不给钱,也有可能是工资到“包工头”这一环节上被截留。

  日前,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发布的“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公示”,就已经让保障金摆出了即将动用的姿态。“以前企业注销,金蝉脱壳,通常会留下一堆或大或小的债务问题。”相关人士表示,现在有保障金,至少注销企业的民工工资发放得到了保障。

  作者:朱福林/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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