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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女老板储蓄所门前被抢67万 抢匪58小时后落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08:29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东亚经贸新闻》报道 先踩点、后下手,辗转两省三市,3名抢劫犯在潇洒了58个小时后,便被长春市公安局刑警队的民警堵在被窝中。令人惊讶的是,3名抢匪在得手后的58小时里,已挥霍掉了16万!

  2006年12月29日12时07分,长春二道区邮政局门前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被害人别某(女)从储蓄所提出了100万元现金,就在要将钱放入车后备厢时,被两名持刀男子扎伤腹部后,抢走了现金67万元。

  警方迅速确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的长相特征。通过目击证人、银行监控录像和出租车司机提供的嫌疑人体貌特征,专案组邀请技术人员对3名犯罪嫌疑人制作模拟画像。

  12月31日夜,3名犯罪嫌疑人在沈阳出现。在离新年钟声整整一个小时之时,睡梦中的抢匪被警方抓获。

  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21岁的张光华和21岁的李伟、22岁的李明(二人系亲属),三人均是辽宁省北宁市中安镇五粮乡后粮村人。

  据交代,去年10月份,他们结伙来长春打工,由于没有找到工作,再加上喜欢上网,三人身上的钱很快就花光了,为了弄钱,张光华提出抢银行取款人的钱,三人一拍即合。

  12月29日10时许,三人发现被害人别某驾驶高档轿车来到储蓄所,无意间听到别某对储蓄员大声地说:“我要取100万。”三人见只有别某一人,于是,李明负责准备好逃跑用的出租车,张光华和李伟等待被害人取款后伺机实施抢劫。

  当别某拿着100万元现金走出储蓄所,欲将钱放入后备厢时,张光华和李伟冲上去,张光华用刀扎伤受害人腹部后,将装有67万元现金的黑塑料袋抢走,李伟趁机抢走被害人的灰白色手提包,内有现金3000余元和两部手机。得手后,三人乘车赶到高速路,然后换车逃窜到铁岭市。

  到达铁岭市后三人突然发现路口有警察在盘问,于是急忙下车直奔商场,换掉了旧衣服,花了两万多元钱购买了三套高档衣服和三部手机,随后连夜直奔沈阳市。通过朋友帮忙,三人在沈阳大东区某居民区租了一套三居室。

  因为都是“骨灰”级的网虫,三人商量后购买了三台液晶电脑,以及大米、豆油、高档烟酒等生活用品,甚至还购买了高档家具,在短短的58小时内,三人便挥霍了16万元,他们打算长期在此藏匿起来,躲避警方的抓捕。

  被抓后三人交代,如果警察没有及时将三人抓获的话,第二天他们还将外出狂购。回忆购物时的情形,三人说,由于当时买东西拿的是抢来的钱,而且因心虚也不敢讲价,所以人家要多少就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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