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搜索:
省份: 城市:
法律领域:

机要费案 合议庭函"府"11日前送交"机密"资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09:50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月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审理“国务机要费”案的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去年底两度驳回检察官提出的保全证据声请后,三日下午以专人送达的“最速件”方式,第二度发函“总统府”,限期在本月十一日中午十二时前,将六件“外交”资料核定为“国家机密”的文号、流程、保管单位及承办人等,送交合议庭。

  据报道,合议庭昨日的公函,受文者主要是“总统府”,但函文中则根据检察官的请求,除给予陈水扁办公室,也请一并转知吕秀莲办公室。换句话说,合议庭这份公函,“总统府”收到后,须同时转交“正副总统”办公室处理。

  另外,合议庭昨日下午也同样以最速件方式,派专人送交公函给台湾高检署,要求高检署查黑中心说明“国务费案”侦查当时,为什么会将侦查卷附件编号十至十二、陈水扁指称的六件“外交”工作资料、陈水扁的笔录等相关卷证,都列为“机密卷宗”的依据和原因。合议庭这两份公函,将作为本月十二日上午第四次开庭审理时,处理“国家机密”数据的参考。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