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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破67万现金被抢案疑犯58小时花1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09:55 石家庄日报

  本报长春讯2006年12月31日22时许,在长春二道邮政支局门前抢劫67万元现金的3名疑犯被抓获。67万元中有51万元以及大量赃物被追回。

  女子银行前被抢67万

  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张光华,男,21岁;李伟,男,21岁;李明,男,今年22岁。3人均是辽宁省北宁市中安镇五粮乡后粮村人。疑犯交代,2006年12月29日10时许,3人在邮政支局里听到女受害人与营业员的对话。“取100万,你有预约吗?”“我昨天预约了。”这么巨大的数目让3人顾不得当时营业厅内外有数百群众。李明负责准备好出租车,张光华和李伟等待受害人取款后伺机实施抢劫。

  当女子走出储蓄所,欲将取出的巨款放入车后备厢时,张光华和李伟冲了上去,张光华用刀扎伤受害人腹部后,将装有67余万元现金的黑塑料袋抢走,犯罪嫌疑人李伟趁机抢走受害人的灰白色手提包(内有现金3000余元和两部手机)。

  疑犯58小时花16万

  得手后,3名犯罪嫌疑人连夜直奔沈阳,并通过朋友在沈阳大东区租了一间3居室,准备在此藏匿起来,躲避警方的抓捕。

  3个“网虫”首先到商场里为自己购买价值超过万元的品牌电脑,每人一台,几千元的高档手机每人一部。两天内又购买了大米、白面等大量生活用品,打算就此蜗居生活。当被问到何以花费如此之大时,3人说,因为有钱也着急,买东西时从不讨价还价,人家要多少他们就给多少。被抓时,他们还研究着第二天要买的用品。因此,仅过58小时,3人就花掉了16万元。据《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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