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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来信 从包头空难看环境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10:24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记者翁浩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2006年底通报了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11·21”包头空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事故调查处理历经两年多,事故原因终于大白于天下,12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体现了法纪的公正,令人欣慰,值得称道。

  这次空难事故给罹难者家属带来了无尽痛苦,也给南海湖造成了严重污染,这是我国坠机污染承担环境赔偿的第一例。目前,这一地区的环境安全隐患并未根除,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据了解,包头机场的建立早于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鸟类是保护区的重要保护对象之一。由于包头机场跑道不远就是南海湖,在飞机起飞或着陆时,如鸟类与飞机相撞或被吸入飞机发动机,后果不堪设想。对此,审批保护区环评工作必须慎重考虑飞行安全。此外,当地政府投巨资发展沿湖经济,搞房地产和休闲设施的开发建设,也应严格执行环评,不仅要充分考虑对保护区的保护,还要考虑包头机场对人居环境的影响。目前,当地政府在距跑道不远的南海湖畔建造“亲水沙滩”,沿湖开发房地产,发展餐饮娱乐业。这一做法可能在经济效益上红火一时,但把房地产建设放在距机场跑道较近的位置,不利于居民安居乐业,也可能对机场安全造成隐患,这一地区的开发建设,必须科学规划,并全面深入地进行环评。

  南海湖坠机污染中心地带围堰坝体长310米、宽约3米左右,目前围堰范围内的清淤工程已结束,共清淤5000立方米。这些受高浓度石油类污染的淤泥被放在距事故地点不远的环湖路旁的一处水塘中,一是无防渗漏措施,不符合环保要求;二是如此大量的污染物暴露在保护区和游客的必经之地,埋下了环境安全隐患。建议有关部门对此引起重视,妥善处理,以防游客及牲畜等发生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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