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建认养绿地 须对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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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04日12:23 法制晚报
认建认养绿地 须对社会开放
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代征城市绿化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占用代征绿地或改变用途,认建认养的绿地须对社会开放。
通知提到,凡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由建设单位代征城市绿化用地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将代征绿地转作他用。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代征绿地或在代征绿地内建设临时建筑工程的,应先征得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再按照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