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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条件好者可优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12:36 新闻晚报

  □据人民日报报道

  中国收养中心为解决目前收养申请数量大、可送养儿童数量较少的矛盾,拟从今年5月1日起采取具备较好条件家庭“优先办理”的做法,引起了国内外一些媒体、人士的疑虑和关注。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收养中心主任陆颖,他对此做了解释,并称中国涉外收养政策没有变。

  陆颖说,我国的涉外收养政策没有改变,“优先办理”方法,是从涉外收养工作的实际出发,为解决目前涉外收养工作面临的问题而采取的具体措施。

  据悉,由于大量外国收养人申请来华收养,中国收养中心接收的收养申请文件数量逐年增长。同时,随着中国的发展,可被送养的儿童数量渐少,加之国内收养上升,可供涉外收养的儿童,远远不能满足外国家庭的收养需求,导致外国家庭等待安置的时间越来越长,目前已延至14—15个月。

  为此,一些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心提出建议,希望对不同情况的家庭分别排队。陆颖说,中心采纳了这些建议,拟从今年5月1日起,对各方面条件更好的收养家庭采取优先办理的方法。根据该办法,外国收养人要“具有由一男一女组成婚姻关系,且关系稳定的夫妻”、“夫妻双方均年满30周岁且不满50周岁”等条件。

  陆颖解释说,这样可以为更多的被收养儿童尽快进入收养家庭创造条件,使他们尽快得到安置和医疗康复,得到更好的抚育和教育。对于收养家庭来说,可以缩短排队等待时间,缓解因等待时间过长而产生的焦虑心情。

  陆颖说,现在有些境外媒体说中国“收紧领养政策”,限制涉外收养,误导了一些外国收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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