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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社遗失顾客母亲遗像底版遭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13:18 北京晚报

  本报讯 朱先生到图片社放大母亲的遗像,却未曾想刚好赶上图片社易主搬家,结果遗像底版遗失。今天上午,朱先生把图片社告到了东城法院。

  “我母亲的遗像就只有这一张底版了,我再也见不到了。我现在就想我妈妈。”头发斑白的朱先生宣读起诉书时说。朱先生说去年2月2日,他到艺风图片社放大一张黑白照片,并将母亲的遗像底版交给被告,并交费10元,约定隔日取照片。而当朱先生去取照片时,发现该图片社负责人已变更为被告任某。

  “任某告诉我,由于图片社搬家,照片底版已经丢失,那个黑白的底版找不到了。”朱先生说,这张底版丢失后他再没有可供怀念母亲的照片了,因此他的精神受到极大伤害,致使他患上精神衰弱,经常失眠头痛,虽经药物治疗仍难以恢复健康。因此,朱先生起诉,要求任某和图片社赔偿精神损失费12000元。

  但被告任某却说事不关己,他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任某说图片社交接时,都是由之前的工作人员处理,他并未接手底版,只知道有这么回事。而之前的图片社老板一走了之,现在找不到人了。“他收的活儿让我做,又没交代清楚,东西搁那儿了我也不知道。”法庭最终宣布择日再审。

  刘狄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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