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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鼓励发展的制造业指导目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15:5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1月4日消息(记者章恒 陈定川)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由福建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福建省鼓励发展的制造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1月2日正式印发实施。《目录》旨在推动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竞争力强的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

  《目录》涉及农林产品加工及食品制造、信息产业、化工、机械、钢铁、有色金属、轻工、纺织、建材、医药等十大行业258类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和允许类、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的制造业产品或工艺技术,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全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施项目带动、组织项目策划、开展对外招商推介、引导省内金融机构贷款以及社会资本投资制造业的政策指南。据悉,对《目录》提出的项目,福建省内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将建立项目核准、备案的“绿色通道”,积极简化程序,努力推广“网上审批”。凡由省发改委或转报国家发改委核准、备案的项目,将依据相关政策规定,予以优先办理或转报,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指导,实行全方位服务。在符合《目录》规定、全省产业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国土部门可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予以优先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征地拆迁、材料供应、基础设施配套等问题,向金融机构推荐优先提供贷款,并对项目建设或投产后生产经营所需用水、用电、用工和运输等方面需求给予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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