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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开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0: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沂1月4日讯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临沂市将评选公布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今后每两年公布一批,并适时采取措施予以保护。

  记者今天从临沂市文化局了解到,此次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定义,具有杰出价值或代表性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具体分为两大类,一是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民间文学(包括作为文化遗产载体的语言)、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杂技、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传统知识、传统体育竞技等。另一类是文化空间,指按照民间传统习惯的固定时间和场所举行的传统的、综合性的民间文化活动,如传统节日庆典等。

  临沂境内的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各项申报材料须在2007年4月底前报市艺术馆,初审合格后,于2007年5月10日报市文化局。市文化局组织专家对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进行定期评估、检查和监督。

  据悉,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1月23日,山东省文化厅也公示了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名单。建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于建立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为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提供丰富的后备资源,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讯员 李立刚  记 者 郑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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