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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人事代理人员———养老保险交费程序有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0:5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昨天,记者从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获悉,从今年1月1日开始,合肥市人事代理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交费程序有变化。

  从今年1月1日开始,合肥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用将由地税部门征收。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由合肥市人才中心代收到完全由地税征收约有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人事代理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每月20日之前,由合肥市人才中心根据档案工资及其他情况计算出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应交费金额,开具合肥市商业银行的现金缴款书。(注:每月20日以后,合肥市人才中心及银行将不受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业务)参保人员持现金缴款书及现金至徽商银行合肥市科技支行(寿春路杏花公园大门北侧,仅限在此行缴纳费用)6号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同时,原来个人由单位转账或外省市电汇至人才服务中心账户,缴纳养老保险的方式原则上不受理,参保人员需持现金去银行缴费。

  从今年1月1日起,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不再接受单位转账缴纳养老保险,之前已转账但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未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收据的,尽快与人才中心联系退款事宜。咨询电话:0551-5201896。

  (穆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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