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冬季液化气市场稳定价格监测实行周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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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05日01:0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为了确保冬季液化气市场稳定,从即日起到3月4日实行液化气价格监测周报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遇到突发情况随时上报。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监测部门每周三向省级价格监测中心上报当地一周液化气价格监测情况,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遇到突发情况请随时上报,以便及时出台应急措施,稳定市场。
与此同时,还将加强液化气市场价格检查,保证液化气价格政策的贯彻执行,杜绝乱涨价行为。
(孙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