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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间被绊倒 磕坏仨门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1:22 城市晚报

   12岁的男孩需在18岁时镶牙,他怕上初中后同学会笑话他

  ■记者 蔡铮/报道

  本报讯 12岁的王明(化名)看着桌上的稀饭和面条,再次反胃了。这种情况,还可能伴随他6年。因为几天前,王明在学校将3颗门牙磕掉了,医生说要镶上合适的牙,起码得等到18岁。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王明的时候,他抿着嘴不说话,在妈妈的一再要求下,他才将自己被摔坏的牙给记者看了一眼。在长春市安达小学5年级上学的王明告诉记者,在几天前的一个课间,他和同学们在操场上跳绳,被一名同学用绳子绊倒之后,3颗门牙都被磕掉了一半。

  王明的班主任老师曾告诉同学们,不要取笑王明的牙齿,但对于一年之后就要升初中的王明来说,到了新的学校,同学们是否会笑话他则是一个未知数。“要是上了中学有人取笑我的牙齿,我就一个人在教室里呆着。”王明说。

  对于善后的赔偿问题,将王明绊倒的孩子的家长认为,责任应该由学校承担;而校方则认为,事情发生在课间,所以事情应该由当事人双方去协调。

  昨日上午,安达小学的赵尊英书记对记者说,校方的这种态度是根据相关规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王明的妈妈现在也不明白到底该找谁承担责任,所以她只能依旧每天给孩子做稀饭和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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