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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敛财270万 桦甸两传销头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1:42 城市晚报

   新闻提示

  去年6月中旬,山东省淄博市警方成功侦破公安部挂牌督办“4·08”特大非法传销案。随着这个传销团伙组织者沈某等15名骨干分子在沈阳、吉林等地被擒获,这起涉及11个省市、10多万人、涉案金额超3亿元、迄今为止国内公安机关破获的规模最大的一起非法传销案告破。

  ■李杨 记者 王静/报道

  本报吉林市电 山东省淄博市警方在侦破“4·08”特大传销案过程中,侦查出桦甸市的袁某、孟某系网络中的A级代理商,2005年6月24日,桦甸警方立案侦查,2006年12月25日,桦甸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袁某和孟某依法逮捕。

  [被骗]

   被骗进传销窝点“洗脑”

  2001年2月份,整日在家无所事事的桦甸市民袁某,一心想着要如何挣大钱。这时,家住桦南乡的朋友刘某对她说,到铁岭干服装可以挣大钱,每月至少800元-1000元。袁某立即和刘某来到铁岭。当天,刘某将她领到一个寝室,并没谈服装生意的事,第二天直接将她带到了一个课堂,开始听课。课堂上,刘某编织了一个发财的“童话”,如果销售一种武汉新田公司的

化妆品“紫苏油”(每套产品2450元),购买一套产品可成为公司的会员,可以发展下线:发展5人是推广员,12人是培训员,再发展就是代理员,最后是代理商———代理商是最高级别,也是赚钱最多的,每月能挣23.8万元。

  在刘某精心编织的骗局中,袁某被彻底“洗脑”,参加传销,但并没有太大的起色。

  [行骗]

   将亲戚骗进传销成“下线”

  2002年三四月份,为发展自己的业务,挣取高额利润,袁某给桦甸的亲戚刘某打电话,称她在丹东做海鲜生意特别挣钱,让他带钱过来入伙。刘某二话没说,带着钱赶到了丹东,袁某照旧将刘某领到一个传销的屋里,住下以后开始讲授关于传销方面的课程。

  被迷惑的刘某入伙后,没有下线可拉,为了发展自己的业绩,刘某往桦甸家中打电话让其妻子徐某带钱过来,妻子徐某也交了2900元钱,成为他的第一个下线。此后,两人开始跟随袁某从事传销活动。

  [敛财]

   流窜十余城市敛财上百万

  据袁某交待,她在传销过程中结识了同为桦甸人的孟某,两人开始谈恋爱,并一起做起传销。他们传销的是“紫苏油”、“美阿素”、“天狮”等产品,开始在铁岭、公主岭、四平等地辗转,后来又到丹东,随后迁到葫芦岛、秦皇岛、鞍山等地。他们以寝室为单位,定期开大会和研讨,用有成绩的人来影响新加入的会员。“我在银行开的账户都是干传销用的,下线那些代理员和发展好一些的培训员好往我的账户里打钱,每天进多少钱我没统计过。”

  据警方调查,截至2005年,犯罪嫌疑人袁某、孟某非法经营数额分别为189.63万元和87. 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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